云南省玉溪市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溪镇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补遗通知(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1)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5乙方收取的设计费均为应用其所拥有知识产权[农村生活污水数据收集装置(成果登记号:******* ****** 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规划支撑平台(软著登字第****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平台V1.0(成果登记号:*******)等科研成果]的收入。”
(2)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澄清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不作延期处理,本澄清补遗通知(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同一内容与本澄清补遗通知(编号:***)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通知(编号:***)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投标人予以谅解。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7楼705G
联系人:***、侬海霞、罗杰、李俊义
电 话:****179、****915
邮 箱:****02@qq.com
日 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