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澄迈交警系统存储设备升级与扩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澄迈交警系统存储设备升级与扩容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存储设备/其他存储设备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行政区域 | 澄迈县 | 公告时间 | ****-**-**日 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开(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棕榈水城旁交通管理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队长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工0898-**** | ||
附件: | |||
附件1 | 用户需求书.pdf |
项目概况
澄迈交警系统存储设备升级与扩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92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ourt.****.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采购网” (ccg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
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采购网》;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磋商保证金:***。
5、补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号国瑞城名仕苑3号楼1单元13层12A0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3/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