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 | ||
品目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人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 公告时间 | ****-**-**日 14:***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芳、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620 | ||
采购人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十二)1.5T核磁共振仪及第(十三)3.0T核磁共振仪中3.7项变更为★3.7投标单位每年需至少提供一次原厂匀场服务,且专用励磁、匀场工具≥1套,梯度涡流校正工具≥1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 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限公司
地址:***楼
联系方式:****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话:****620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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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 ******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