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支流策底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支流策底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以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泾审批发[2024]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泾源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 (G12)
2.2建设地点:***;
2.3建设规模:(1)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121.64公顷( ****** 58 亩);(2)对沿途裸露边坡进行植被复绿2.29公顷(34.31亩);(3)对上山主路两侧实施边坡生态修复5.9公顷(89亩);(4)巡护道路11982米;(5)育苗基地实施节水灌溉118公顷(1770亩)。
2.4 工期和养护期:***:***,养护期:***(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标段划分:***;
2.6 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申请人,则谢绝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8:*******-**-**日18:***,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孙彦龙、陈玉娟、梁玥、马琴
电 话:***-****、****4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