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洋乡五蒲村地瓜制品加工厂项目交易公告
1.条件 | |
乍洋乡五蒲村地瓜制品加工厂项目已由柘荣县乍洋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柘荣县乍洋乡五蒲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 2.2 控制价(估算价):**4万元 ,最终**3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 2.5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ningde.****.cn/jyjggs/secondPage_jyxx.html)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责任。 (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项目控制价****元(含暂列金额59933元),K值为8%。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ningde.****.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日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801 柘荣县乍洋乡五蒲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 时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