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项目验收结果及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的通知》(武农发[2024]14号)文件要求,经申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把关,区级审核验收等程序,常州 ******限公司 符合《关于组织申报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的通知》(武农发〔2024〕14号)规定的项目申报要求,并经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为增强申报验收过程的透明度,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日至****-**-**日。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
附件:***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公示表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
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公示表
序号 | 秸秆利用主体 | 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情况 | 设备总价(万元) | 拟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常州 ******限公司 | 秸秆专**4万元 ,秸秆专**5万元 ,常**6万元 | 90.95 | 45 | 不超过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