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银川片区)一标段施工澄清变更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银川片区)一标段施工
二、首次公告日期:****-**-**日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扣留质量保证金方式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总额为:***.5%。”
现变更为:***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扣留质量保证金方式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总额为:***.0%。”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注:******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蔺雅婷、张佳琪、蒋亚楠
电话:***-****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