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戴庄医院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2024-G0011(市网)、SDGP********00023(省网)
2、项目名称:***
3、首次公告时间:****-**-**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项质保期:“质保期5年 (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报最优质保期) 。未单独列出的配件视为都在质保范围内(不在质保范围的配件须在“附件十六:***、耗材销售价格表”列明)。”修改为:“质保期3年(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报最优质保期) 。未单独列出的配件视为都在质保范围内(不在质保范围的配件须在“附件十六:***、耗材销售价格表”列明)。”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 资质:***,符合CNAS实验室质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修改为:“4. 资质:***。”
3、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 测 试原理:***、干化学采用多波长光电比色法(提供证明材料)。”修改为:“8. 测 试原理:***、干化学采用多波长光电比色法。”
4、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 尿有形成分采图量:***≥2000 幅/样本,分析系统可提供标本检测时的原始视频,视频可暂停、慢速播放及按帧查看。”修改为:“9. 尿有形成分采图量:***≥2000 幅/样本。”
5、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删除:“▲10. 尿干化学具有试纸条图像扫描功能,扫描后试条图像实时显示到仪器屏幕上方便查看。”
6、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 样本需求量:***.5ml。”修改为:“11. 样本需求量:***.0ml。”
7、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删除:“13. 试纸仓容量:≥400条试纸。”
8、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 测 试速度:***≥300测 试/小时; 单个尿液有形测 试不低于120测 试/小时,联合检测模式测速不低于120测 试/小时。”修改为:“14. 测 试速度:***≥240测 试/小时; 单个尿液有形测 试≥120测 试/小时,联合检测模式测速≥120测 试/小时。”
9、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6. 识别率:***≥95%,白细胞≥90%,管型≥85%(提供检测报告)。”修改为:“16. 识别率:***≥95%,白细胞≥90%,管型≥85%。”
10、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7. 制造商有通过药监部门注册的与仪器同品牌配套尿试纸、质控液,尿能提供具有检出限、低浓度、中浓度和高浓度四种水平的尿有形质控液。”修改为:“17. 制造商有通过药监部门注册的与仪器同品牌配套尿试纸、质控液,尿能提供具有低浓度、中浓度和高浓度的尿有形质控液。”
1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删除:“18. 仪器具备一键质控功能(带质控条码的试管会自动进行质控测 试无需手工输入靶值)。”
1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9. 整机质保:≥5年,出质保期后提供免费保养和免费维修。”修改为:“19. 整机质保:≥3年,出质保期后提供免费保养和免费维修。”
13、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3. 除仪器主机外,需提供一台Lis电脑,一台项目材料电脑,一台打印机(均需主流品牌配置,满足科室工作需求);一台医用显微镜(实验室主流品牌配置,满足尿、便、血液镜检需求,可摄像和屏幕显示)”修改为:“★23. 除仪器主机外,需提供一台Lis电脑,一台医用显微镜(实验室主流品牌配置,满足尿、便、血液镜检需求,可摄像和屏幕显示)。”
14、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5.2项:“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每年≥2次保养维护并免费维修、更换配件,保证运行状态稳定。质保期后5年内保证配件供应。设备使用期间操作咨询或设备故障报修应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未解决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修改为:“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每年≥2次保养维护并免费维修、更换配件,保证运行状态稳定。质保期后5年内保证配件供应。设备使用期间操作咨询或设备故障报修应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未解决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15、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技术指标:“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得40分,带▲参数每发现一处细微负偏离的减5分,其它技术参数每发现一处细微负偏离的减3分,最多减40分。经评审小组集体认定供应商复制粘贴招标文件制作技术响应偏离表该项得0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说明书、检测报告、彩页、技术白皮书等详细资料作为技术佐证材料,否则评委有权视为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若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注释,没有进行中文注释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或技术白皮书)。注:***★参数为必要技术参数,如出现负偏离评标委员会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它参数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出现正偏离和细微负偏离。”修改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得40分,每发现一处细微负偏离的减3分,最多减40分。经评审小组集体认定供应商复制粘贴招标文件制作技术响应偏离表该项得0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说明书、检测报告、彩页、技术白皮书等详细资料作为技术佐证材料,否则评委有权视为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若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注释,没有进行中文注释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或技术白皮书)。注:***★参数为必要技术参数,如出现负偏离评标委员会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它参数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出现正偏离和细微负偏离。”
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地址:***
联系方式:***:****6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1号
联系方式:***:****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