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中心医院大什字门诊3、4、5、6楼房屋国有房产公开招租(第二次)公告(DB****1)
江津区中心医院大什字门诊3、4、5、6楼
房屋国有房产公开招租(第二次)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以下简称招租人)现将江津区中心医院大什字门诊3、4、5、6楼房屋国有房产公开招租(第二次)委托重庆市江津区 ******限公司 ******兴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 面积(㎡) | 资产用途 | 招租底价(元/㎡/月) | 增价幅度(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江津区中心医院大什字门诊3、4、5、6楼房屋国有房产公开招租(第二次) | 大什字门诊3楼 | 500 | 非住宅 | 20.93 | 1 | 10000 | 1.履约保证金30000元 2.装修期3个月 |
2 | 江津区中心医院大什字门诊3、4、5、6楼房屋国有房产公开招租(第二次) | 大什字门诊4、5、6楼 | 480 | 非住宅 | 18.4 | 1 | 10000 |
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租。
(二)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
(三)竞租人不得违背资产用途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四)若同一竞租人同时竞租多个标的,每个标的需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递交《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五)竞租人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后进场装修,装修时不能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期3个月免收租金,不计入合同期
二、租金及租赁时间
租期三年,租金实行先付后使用原则,租金每半年一缴,经营人必须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文件递交时间:****-**-**日10:*******-**-**日10:***。
(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需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到以下任一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缴纳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号(若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填写完整,可简写)。
账号一:
银行名 ******限公司 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2545
银行账户名称:*********限公司
账号二: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029
银行账户名称:*********限公司
账号三: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069
银行账户名称:*********限公司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10时30分(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竞租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招租文件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八、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交易平台:*********限公司
联系地址:***源交易平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租人:***
****-**-**日
江津区中心医院大什字门诊3、4、5、6楼房屋国有房产公开招租(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