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中心】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XAZX-2

湖北 2024-03-2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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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中心】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XAZX-202403SL-****2)招标公告

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XAZX-202403SL-****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3SL-****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调整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4]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信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1)高桥河石桥村段:***.55km,河道清淤清障11.55km,岸坡护砌2.446km;新建下河踏步9座,排水涵管6处。(2)清溪河:***.168km,河道清淤清障8.168km,岸坡护砌2.550km;新修下河踏步7座。(3)港背陈河:***.508km,河道清淤总长度6.508km,岸坡护砌3.028km;新修下河踏步5座,排水涵管8处,安装项目标志牌4处。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河道清淤清障、岸坡护砌、新修下河踏步、排水涵管、安装项目标志牌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其中第一标段:***、柏墩河施工,第二标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第三标段:***、柏墩河施工监理,第四标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监理。本标段为第二标段。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0万元 的山洪沟或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格式如附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进行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信誉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其他要求及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能力和信誉”。(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日至****-**-**日24:***(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咸
安区重点
山洪沟防
洪治理工
程项目管
理部

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
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长安
大道11
2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3
9号(国
际大厦A
座21楼

邮编:

4371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969

电话:

****65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备注:***.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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