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丹阳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项目【丹阳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丹阳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丹阳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践行双碳目标,确实有效提升建筑能效,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总量,在上一期能源托管到期的基础上,继续对丹阳市行政中心电力、蒸汽、天然气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方式进行托管3年,项目须结合目前既有的托管改造设备,对楼宇能源计量平台系统进行升级优化,根据一期平台系统使用效果,优化使用和管理体验,修正基准值的对比、用能异常提醒等软件功能,同时系统软件增加多终端登录功能,提供丹阳市行政中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及改造部分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务公司 投资了节能服务设施设备及相关软件,节能改造科学、合理,运行保障充足,实施成效较为明显,大大提升了建筑能效,降低了建筑能源消耗总量,降低了运行成本,提升了丹阳市行政中心安全、高效运行水平。因本项目前期由国网 ******限公司 投资建设,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因此继续由该单位实施该托管项目,符合该通则要求,并且能减轻政府资金压力,同时该单位提供了能源数据分析、诊断、平台研发、系统的运维等服务。上一期托管过程中,因系统的升级改造、设备运行维护、日常运行监控、采集的电力、空调等实时数据都需要上传至云平台,且系统改造是基于原系统的源代码及数据结构,由原承建单位继续实施,可确保维护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和服务质量,能大大增加采购人的工作效率,并保障平台安全、稳定的运行。继续由国网 ******限公司 实施,也能满足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兼容性、稳定性、延续性、经济性等要求。国网 ******限公司 作 ******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与专业服务能力,能满足项目在能源安全方面的特殊要求。综上,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1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93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