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2024-03-25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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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泉州市中医院拟对院区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招 标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筑垃圾、中药药渣等杂物清运。

二、最高控制价:***/年(全年包干价,含生活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中药药渣等杂物)期限1年。

三、项目地点:***。

四、招标方式:***。

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1.将医院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中药药渣、杂物(不含医疗废弃物、一次性输液软包装空袋、输液空玻璃瓶)运到政府设定的正规的垃圾处理场,每天必须把招标方辖区内的垃圾清运完毕,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暂存点及周边需进行清洗消毒。

2.此项目为一年包干价,报价应含院内生活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中药药渣、杂物运载、税费、消毒机、清清机、垃圾筒、处理费以及车辆、司机等所有相关费用。

3.投标方须具备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资质。

4.中标方在承运期间,应遵守招标方的有关规定,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作业,车辆安全责任、人身意外伤害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垃圾如没有及时处理,影响医院环境卫生,情节严重的除扣除一定服务费外,院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6.中标方无偿配合招标方做好各种迎检工作,按院方要求及时清运各种垃圾。

7.清运车辆及工具由投标方自行解决。(生活垃圾暂存点垃圾桶由中标方按垃圾分类要求足量配备)。

8.中标方在承运期间,出现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运到政府设定的正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或出现滴、撒、漏等情况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报价方需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专业资质证书;

5.报价方清运垃圾车应配有≥11吨轻型压缩生活垃圾车;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书及编制报价所需的其他资料(若有);

4.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提供售后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5.报价文件需封标并加盖公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密封送达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388号泉州市中医院总务科小谢收, 联系电话:(0595)****(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已递交的单位不用再次递交)。

泉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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