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2024-03-25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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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569349

投资项目名称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代建服务

标段(包)名称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代建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荔湾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总体管理,负责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概算评审、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工作。

招标内容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已由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荔发改投批〔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代建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

2.1.3工程建设规模:***,包含和平新村社区、西场社区2个社区。项目东起广雅中学,西至石井河,南起东风西路,北至水厂路,改造范围约42.4公顷。项目计划对片区内现有建筑与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微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房屋本体部分的楼道修缮及照明、外墙治理、三线整治、适老化设施改造、屋面防水、楼栋消防设施改造等,以及公共空间部分的三线整治、道路修缮、无障碍设施、绿化完善、监控系统改造等。

2.1.4项目估算**0万元 ,其中:*****9万元 ,工程建**0万元 ,**1万元 。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

2.2.2招标内容:***,负责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概算评审、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工作。

2.2.3最高投标限价:**6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监理或工程咨询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具体网址:***://tzxm.****.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3.3拟承担本代建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

注:***(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4年2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6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注:***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日12时00分至****-**-**日17时00分。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日12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详见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63.com进行投标登记。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或资质;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确认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③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不受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评审。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

5.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 ******限公司 网站(网址:***://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954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

联 系 人:***:***-****

工期(交货期)

79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86 ****** 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监理或工程咨询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具体网址:***://tzxm.****.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3拟承担本代建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 注:***(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4年2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1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1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09:***:***

开标地点:***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

招标人联系人

万先生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 ******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1417房之一

招标代理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95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20-****

发布责任人

广东 ******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项目代建(盖章版).pdf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定稿)日期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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