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海康摄像头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分公司 海康摄像头采购项目采购 ******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为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化平台,拟采购80部海康威视摄像头(型号:***-2CD7A45EVWDV3-IZS)作为渣土车视频监管接入设备。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琼府办函〔2022〕287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要求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化平台,并将文昌市作为试点。基于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文综执[2023]103 号】《关于推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智慧化监管的通知》制定“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海康、电信进行海康摄像头与平台的适配验证,经过多家工地的测试,海康设备的产品使用效果得到了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工地负责人的全面认可,且已通过线下进行三方询价选出海康产品价格最低(询价结果详见附件X)。结合执法局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的要求,使用该设备(型号:***-2CD7A45EVWDV3-IZS)作为渣土车视频监管接入设备。
根据《 ******南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琼[2019]237号文)和《 ******南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事项适用情形、业务场景和决策依据解释的通知》(中电信琼[2021]111号文)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终端供应商来源唯一,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杭州海康 ******限公司 海口分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采购网(https://chinatele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 ******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
电话:****261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电话:****849
异议接收邮箱:********* 163.com
地址:***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 ******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