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充电桩专业分包招标20240325

浙江 2024-03-26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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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 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充电桩专业分包招标****

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

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充电桩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承包方(盖章):*********限公司 龙港分公司

商务经办人:***:****302

技术经办人:***:****434

发出时间:***


目 录

一、 投标须知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要求

四、投标报价要求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六、清单

七、附件

第一条 投标须知

一、分包方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承包方是合格 ******与公司 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分包方,同时分包方须是认同本工程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分包方的资格要求:

1.2.1分包方应具备壹级资质且在浙江(省/市/区)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专业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分包方应具有完成承包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分包方应服从承包方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分包方应按承包方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担),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以及配合实名制管理等。

1.2.4承包方月度考核时,因分包方的责任,分包方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承包方计划要求经承包方书面责令分包方限期整改,分包方仍达不到承包方要求时,承包方除按分包方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分包方,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分包方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承包方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承包方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分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承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分包方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承包方和承包方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分包方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分包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承包方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1.2.7分包方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分包方应在接到承包方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1.2.8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出现恶意讨薪事件,并取得招标单位机电部门认可、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2.9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1.2.10分包方应按照承包方要求在云筑网上将相关投标资料上传完善。

1.3投标费用

1.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分包方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承包方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3.2 分包方签收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招标资料费 2000 元,中标者不予退还,未中标者中标通知发出后7天内予以退还。承包方仅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施工图纸,分包方若要蓝图需自费复印。

1.3.3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未中标者待本次招标结束7日后无息退还。

1.3.4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开始缴纳,缴纳有限期至开标截止日期,若在开标截止期间内分包方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该分包方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开标公示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没有中标分包方保证金,中标单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额的5%-10%), ******分公司 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分包方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分公司 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收取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限公司 华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限公司 南京汉中路支行

账号:********0727

行号:****0249

1.3.5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换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后未签订合同就更换合同名称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或履行一段时间后更改名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1.3.6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0万元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3.7投标须知:***,合同签订的一个月内向承包方报重计量,一个月内核对完成。

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需缴纳2000元招标管理费

特别提醒:

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填写投标联系人要求必须填写分包方姓名,不能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分包方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不响应者不得入围。

2、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 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承包方管理要求,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承包方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承包方相关管理文件为准,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承包方完成相关工作,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1、评标和中标须知

2、本工程由承包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3、分包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与承包方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承包方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5、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

3.1 分包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承包方进行技术交流时,收到招标文件后2天内可用书面、传真、邮箱形式通知承包方。

3.2 承包方将就分包方提出的问题以书面答疑的形式进行解释或以答疑会的形式进行(如果必要或分包方要求),答疑会议将于 年 月 日 时在 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工程会议室进行,联系人 曲艺 ,分包方应于 2024年 月 日 时前将需承包方解答的问题提交承包方(含该答疑文件的电子版本),各分包方可派出 3 名代表出席,答疑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承包方将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各位分包方。

3.3 分包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应于上款规定的或承包方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议。

3.4 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各分包方的疑问、解答该阶段分包方可能提出的任何有关方面的问题。

3.5 会议纪要,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文件,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分包方。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只能由承包方以发放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给出,除非承包方特别指明,会议纪要不应直接理解为是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只有承包方的书面答复才能被接纳,该澄清文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同订装,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6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澄清文件)是本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四、其他要求

4.1 建筑垃圾:***,由各家按照总包及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收集归纳,并负责外运消纳,此费用已单独列项为固定包干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若分包单位不按要求处理,因处理建筑垃圾产生的费用,由总包生产部门出具现场处理垃圾工程量,商务结算时按结算成本价双倍扣除。

第二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整体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2、工程地点:***,其他现场实际情况以实地踏勘为准

3、招标单位:*********限公司 龙港分公司

4、建设单位:*********限公司

5、结构形式:***、钢结构

6、总建筑面积:***㎡

二、 现场情况简介

2.1工程周边环境:***,其他现场实际情况以实地踏勘为准

2.2现场机械配置:***、室外电梯,其它所有机械机具费由分包方提供并包含于报价中,费用包含在固定合同总价中。

2.3生产、生活区设置:***分包方需要的食堂,食堂由大物业管理收费,费用为分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向分包方收取为满足施工要求而使用的水电费,按照合同额的1.5%收取。承包方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临时住宿设施,由大物业统一管理并收费,分包方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所有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所有人员按总包要求办理床头卡;分包方的合同价格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从施工地到住宿地产生的交通费用;各种卡费需另行计费。

2.4临电临水:

临水:***,接水点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接水软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临电:***,其中一级箱、二级箱及接到二级箱上口的电线电缆均由承包方提供。其余 从二级箱下口接出的电线电缆必须接到三级电箱后再分接用电设备,从二级箱下口至用于施工的器具、照明设备等临时用具的电线、电缆及三级箱由分包方提供。如果分包方使用不规范造成承包方电箱电线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2.5施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的环保。

2.6分包方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分包方自己承担。

2.7“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承包方管理要求,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承包方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承包方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承包方完成相关工作,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第三条 招标要求

3.1根据浙江省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报名入围厂家中择优选择 1 家分包方进场施工。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技术标必须合格,如技术标不合格,视为废标。开标后招标人不再接收投标人主动降价文件,若报价偏离市场价格,招标人有权和投标人再次议价。

3.2招标范围:***、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充电桩专业分包工程。

3.2.1具体范围:***:***、安装、调试,相关电线电缆的敷设(电力电缆主材甲供)、电缆头的制作,相关埋地管线的敷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其他未提及的根据合理推断应由中标人施工的内容;根据发包人指令增加的不在上述范围但图纸中可计量的施工内容。承包范围的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中标后发包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承包内容。

1、本工程充电桩与智能化专业存在交叉配合,需接入充电桩监控管理系统,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智能化专业分包进行相关的接入及调试。

2、投标人详细阅读清单项目说明、图纸说明、系统图、平面图后综合考虑报价,本次报价所有图纸要求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后期图纸若无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变更或拒绝安装或所供应的产品不满足图纸要求

充电桩专业分包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验收及资料。承包范围同时包括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设计费、工程直接费、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为配合其它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单位而发生的一切配合费用。充电桩专业分包单位承包范围及报价包含本工程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至总包单位保修期结束时间段内的多有关于充电桩承包范围内的维修、维护、缺陷处理等全部工作和费用包含在清单报价内。以上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图纸、招标书以及其他文件,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3.2.2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检验试验复试等各类检查检验、包竣工图、包工程资料、包保修期内的一切缺陷及故障维修维护、包施工措施、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等。

施工设计图纸上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充电桩专业全部工程内容;材料、设备场内倒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活区的清扫、施工场地的道路清扫);现场试验配合;乙供材料的检验、复试、性能检测、节能检测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内,配合项目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以及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3工期目标:

3.3.1计划开工日期:***。

3.3.2计划竣工日期:***。

3.3.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若实际开工日期不能保证,则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但竣工期不变。分包方除应满足合同工期外,还应满足项目总工期的要求及阶段性工期,并且无条件服从承包方对工期的各种调整。

3.4工程质量标准:***“钱江杯”,新城中学取得“瓯江杯”,体育中心确保“国优”

3.5工程安全目标:***。

3.6其它目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3.7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并在投标报价时填报采购的厂商。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采购并没在物资部提供的合格采购方,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3.9其他要求:

3.9.1分包方应服从承包方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分包方应按承包方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专职临电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担),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承包方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9.2承包方月度考核时,因分包方的责任,使分包方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作业人员人数等达不到承包方计划要求的,承包方书面责令分包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承包方要求时,承包方除按分包方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分包方,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9.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分包方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承包方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承包方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分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承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分包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于资格预审时所报名单一致。

3.9.4分包方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承包方和承包方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承包方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 100 %。

3.9.5分包方违反本招标文件上述条款时,分包方应在接到承包方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分包方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追究分包方因此引起的延误现场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如退场造成其预留预埋质量不能造成保证的,则必须派专人处理后续问题,不能派人处理的问题的则有人来现场实际确认后续处理问题发生的费用,从你队剩余的工程款及质保金中扣除,若在接到通知3日内未有任何人员配合项目部确认工作,则完全按项目的实际量进行费用扣除,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9.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分包方所签订的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如果实际工期需要延期,在合同履约到期前15天内由分包提出,并签订延期协议,延长合同履约时间,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3.9.7分包方中标后应首先确保每月发给农民工工资不少于地方标准228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发放,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 ******限公司 《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3.9.8分包方需要配合现场提出每月需用计划,并实行收发料单制度。如因分包方自身原因造成材料进场数量不够或领料后造丢失材料造成施工延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则有分包方全部负责,并且还要接受项目部的相应处罚。

3.9.9分包方必须有专职的库房管理人员,并且负责自己施工周围厂区的临水临电材料清理(含公共机电料场),因项目部整体规划、迎接检查验收造成料场的转运,材料的清理,分包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施工人员来配合,不能拒绝或签工。

3.9.10分包方需根据项目部制定每周、每月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任务,调整施工人员人数,因自己原因导致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则接受项目部处罚并采取相应措施补救进度;若多次未按进度计划完成则,承包方有权进行1000元至30000元经济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等措施,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分包方严格遵守项目的各项会议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罚500-2000元。

3.9.11分包方中标后要在15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投标报价要求

4.1本次招标工程充电桩专业分包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总价包含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中小型机械机具费用、管理费、辅材费、甲供材清料费、甲供材卸料并运至施工作业面的运输费、甲供材看管及成品保护费、乙供材主材费、所有辅材材料费、材料多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垂直运输费、安装超高费、施工脚手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费、利润、税金、责任等所有费用及完成合同补充条款第34.3条的全部工程内容所有费用。报价格式见回标表格。

4.2 工程造价

4.2.1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

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包含工人工资)、误工费、材料费(包含损耗、材保费)、运输费(含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材料装卸费(包含总包供料)等全部费用)、工程超高增加费、劳动保护费用、材料实验费、复试费、辅材费、机械费、中小型机械机具及管理费、系统调试、设备调试费、检测试验费、各项保险费用、验收费、图纸多次深化费、资料编制费、加工单编制费、加工单复核、支吊架下料加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材料多次转运费、垃圾清扫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交叉施工、塔吊盲区、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降尘降噪费、环境保护费、材料设备垂直运输费、工具用具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自有人员及材料及设备的保险费、意外伤害赔偿费、分包人临时设施费、安装防护、环保费用、成品保护费用、资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各种税费、备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调试及验收费、培训费、深化设计费、与其他分包配合费、充电桩验收环节的各项费用、创优做法的全部费用等所有费用、配合承包人办理结算等所有费用等虽未提及但总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社会政府相关应缴纳的一切费用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含营改增税率调整)、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全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将不给予分包方任何费用补偿。

注:***、各个区域的差异,在此标段内工程甲方将不会就各个楼型、各个区域的差异给予任何补偿。

4.2.2 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检验试验复试等各类检查检验、包竣工图、包工程资料、包保修期内的一切缺陷及故障维修维护、包施工措施、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等。合同清单工程量仅供参考,投标人须自行核算图纸工程量并进行报价。清单内缺项漏项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在中标人因中标总价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据情况对承包人进行不超过合同额 10%的处罚。

4.2.3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价内。

4.2.4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分包方投标时当全面考虑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任何风险因素,履约过程中发包人将不以任何形式对既定合同内容进行任何经济方式的补偿。

4.2.5 本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时不因上述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其他合同条件的变化作任何调整。

4.2.6 当以上提及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计价方式均不适用时,由甲方、乙方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4.2.7 应由分包方缴纳的所有应上缴当地政府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时分包方提供给承包方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8 分包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发包方有权根据现场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目标,调整施工界面和承包方的施工范围,调整后的施工范围据实结算。若承包方发生甩项,不论何种原因均视为分包方违约,承包方向分包方出具书面函件后5日内分包方仍未实施工作内容的,承包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进行施工,无须与分包方商量,同时承包方将按第三方结算价款的两倍在分包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费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包方有权追偿由此导致的一切直接损失,因分包方违约,承包方安排第三方施工的内容不解除分包方对本工程承担的任何责任。

4.3费用计算

4.3.1承包方根据现场情况和实际需要有偿提供临时设施、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的费用,其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具体如下:

(1)临时设施的使用:***;

(2)本工程的施工和生活用水、电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等其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统一交纳,费用处理:

水电费用:***.5%收取。材料检验试验费:***在结算中予以扣除。

4.3.2除施工现场临水、临电等由承包方有偿提供外,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生活区的床等生活用品原则上分包方自行处理。

4.4分包方通过对现场考察,根据承包方提供的施工初设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企业的管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 3)及清单计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标准;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

4.5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承包方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4.6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4.7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及施工过程中相关专业配合时引起的抢工、窝工风险。

4.8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各个标段的塔吊布置对施工的影响,考虑塔吊盲点对施工增加的费用,中标后承包方将不会就塔吊盲点给予任何补偿。

4.9分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承包方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4.10施工现场提供住宿。分包单位在报价前应考察现场,在报价中考虑上下班的误工费用。

4.11本工程需中标劳务队垫付部分劳务费,分包方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垫付部分的资金费用。

4.12分包方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承包方和承包方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1.3倍,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13分包方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时,分包方应在接到承包方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分包方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4.14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4.15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分包方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4.16本次招标报价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

4.17投标文件附件需上传内容

全套企业资质(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体系名单和联系方式填报《公司管理人员体系表》(附表 2)、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配备现场劳务队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

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 CI 形象目标和承包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 2《承诺书》;

施工方案:***、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投标表单:***、签字盖章后上传。

经济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五:***(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等);附件六:《充电桩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品牌表》。

技术标组成:***、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同时用包括分包方业绩情况。

注意:

分包方报价时不得对承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量单电子数据文件)的内容进行改动,如存在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者不一致的地方,应在领取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承包方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向承包方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承包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作为分包方计算标底的依据,不作为分包方按合同履行责任时完成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第五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5.1结算:

5.1.1 月度结算,专业分包人于每月15日前,当月工程完成部分并经承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机电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专业分包人每月10日前向项目商务部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明细,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出具《分包月度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总承包人以《分包月度结算单》确定的金额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工程结算时,按结算总价的 3%扣除保修抵押金,保修金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执行。

5.2零星用工及签证

5.2.1零星用工:***,现场签认必须由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分包方受承包方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按照清单报价普工及技工单价执行:***× 22 元/小时办理结算(注:***,签证单上必须注明工作内容,施工人数及时间,并有工长、机电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每月10日前上报项目商务部,最终核实数量以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单据数量为准)。

零星用工签证严格实行周清月结,过期作废。零星用工单必须由承包方的工程师、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5.2.2 签证:***、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是必须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机电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进行审核,每周上报项目商务部,商务部核实后签字后报送项目经理,最终核实数量以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单据数量为准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计入结算的初步依据 。

5.2.3分包方每月10日前上报零工及预算外签证,当月办理结算,逾期不予办理。

5.2.4 结算规则:***。

5.3 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机电经理)对已完工程进行确认,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

结算的计价原则:***。

特别提醒:

1)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2)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承担。

3)月度结算,分包人必须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7天内办理完成,因分包人原因导致的月度结算不及时,处罚分包人500元/次。

4)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否则每拖延一个月罚款分包人2000元。

5.4支付

承包人于每月15 日前,请项目主管劳务发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机电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支付劳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在签订的合同施工范围内,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经承包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为每月度结算一次,次月累计支付至上个月结算额的70%,至合同内约定的工作全部施工完成,充电桩第三方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和评定完成,充电桩验收顺利通过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支付至累计完工结算额的85%;整体工程竣工取得正式竣工备案证书,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每个月办完结算按照结算额开具100%发票,工程款结算至97%时开具100%的发票。(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工程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与总包合同一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结算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 2 年,质保期到期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劳务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分包人不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月度结算的,即视为承包人可不向分包人支付当月工程款。

5.4.1 付款宽限期3个月,宽限期不计利息。

5.4.2 支付方式:***【现金、12个月供应链、商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分包方支付合同价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大部分采用供应链(贴息由分包方负责)、非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因支付方式导致增加的费用,在报价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计算。

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分包自行承担。工程款支付前,分包人必须提供符合财务和税务制度要求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理最后一次月度工程结算时,必须由分包方出具符合分包人诚信履约的结算承诺函,否则不予办理。

5.5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5.5.1承包方与分包方税务信息

5.5.1.1 承包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限公司 龙港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2E7MCB8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E7MCB8C

注册地址:***⼈⺠路 212 号

电话:****620

开户银行:***⼯商银⾏股份有限公司龙港⽀⾏

账号:***********738

5.5.1.2 分包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5.5.1.3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税务信息一致。

5.5.1.4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需注明项目名称(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工程地点(龙港市 ******限公司 东北(科技路) ),必须与合同一致。

5.5.1.5承包方每次付款前,分包方须提供等额的、合法的工程发票,支付至97%时,需提供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5.5.1.6分包方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必须符合分包方在本合同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分包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9】%。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5.5.1.7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包方,承包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分包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5.5.1.8分包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分包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5.1.9分包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分包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承包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分包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分包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分包方需依法向承包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分包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5.5.1.10分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分包方除应向承包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分包方还应向承包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方损失的,分包方应予赔偿,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5.5.1.11分包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分包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承包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5】%的违约金,分包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承包方有权扣除分包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承包方损失的,分包方应予赔偿;分包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分包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承包方拒绝接收;分包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分包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分包方应退还承包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5.5.1.12分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承包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承包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分包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分包方承担责任。如果承包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分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5.1.13因分包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承包方的损失应由分包方承担。

5.5.1.14分包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履约过程中如银行账户信息发生更变时,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招标方,并获得招标方的同意,否则因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方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另行委托收款。

5.5.1.15分包方向承包方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承包方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发票相关要求详见合同补充条款);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分包方向承包方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 一旦发现,承包方有权按发票金额的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分包方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承包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为确保款项及时支付,中标人向承包方提供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但中标人不符合承包方要求的工作不能向承包方收取任何费用。中标人同意在承包方资金困难时可适当延期支付工程款项。(注:***,中标人须及时上报变更后收款账户信息,如不及时提供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第六条 清单

《工程量清单》:***

注:***、作为有经验的分包商,图纸内施工内容投标方应全面考虑后报出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合理均衡符合市场价格水平,测算的依据为浙江省安装定额2018版,严禁投标方采用不平衡报价在内的影响公平竞价的报价措施,招标方清标过程中会严格筛查,如发现采用不平衡报价影响招标进程,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废标处理。

2、充电桩材料、设备品牌、质量管理、报批报审、进场验收要求:

(1)所有充电桩用到的材料、设备等,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材料设备实体封样制度,且必须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材料、设备采购前的报批、报审制度。

(2)所有材料、设备严格执行进场报验制度、现场抽样复试、充电桩有特殊要求的各种检测、检验制度。

(3)所有的设备、管材、 直管、 管件、阀门、仪表、 附件、 配件、软连接等, 必须满足包括不限于规格、 尺寸、 壁厚等均不得采用国标负偏差的要求, 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无负偏差的要求, 否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按照不合格品处置。

(4)所有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机电安装创优做法、机电规矩集、机电固化做法、机电施工方案、各类技术交底等要求。

(5)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场前,充电桩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提前向物资部、机电部提供本批次进场材料、设备的清单、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产品生产厂家的资质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充电桩产品认证文件等,经专业分包单位自检合格、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自身施工需要的墙体开槽及恢复工作的人工费用(二次结构墙开槽费用含在总价内,不单独计取费用);因设计变更、其他变更发生的开槽及补槽的工程量经承包方确认并认可后,可计取费用,由于分包人自身原因发生的相关变更而产生的开槽及补槽费用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连带及赔偿责任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4、分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了解到各标段的结构施工完成节点,考虑到结构节点完成后的劳动力过剩情况。

5、分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配合土建主体预留预埋的进度,预见可能产生窝工的状况。

附件1:***

承诺书

致:*********限公司 龙港分公司

******我公司 参加 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充电桩专业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 ******我公司 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评定优良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 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 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 95%以上。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 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 2280 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4001 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承包方及黄山杯、鲁班奖、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门前三包。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不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如发生同意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 5000 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 20000 元。

5、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如发生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中途确需停工或更换劳务分包队伍时,双方应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同时做好劳务费结算支付、工程移交、退场等事宜。

合同中注明的双方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发生变动时,须书面通知对方,若变更项目经理必须有授权书,并将发生的变更、洽商等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签证,事后不得追加。

全面贯彻周清月结制度,每月 30 日前,我方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承包方项目商务部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如不履行,贵司 ******分公司 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方保证在劳务合同到期前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方逾期不提出,视为我方合同价格不需变更。

施工过程中因价格上涨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双方协商及时终止协议,办理退场结算,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总则:***,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聊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承包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 00 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 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9、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我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承包方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队伍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我方提出申请, ******分公司 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10、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

严格执行《中 ******限公司 龙港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我公司进场施工后,如我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 3 日内将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 ******我公司 ******分公司 、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项目部和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分别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

我队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劳务队,根据我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方劳务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 25 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 3)、《工资表》(附表 4)、《考勤表》(附表 5),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工长可报项目经理,强行停工、清出现场, ******分公司 、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按月按实及时填写劳务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整理、备案。

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方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1、承诺期限:***。

承诺单位:

分包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公司 签署

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为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附:***(正、反两面)





授权委托日期:***

附:***(正、反两面)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日期:***





附:***(正、反两面)


附件4:

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公司 合同文件的劳务队长,授权其处理施工现场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正、反两面)


附件5:

关于执行中 ******限公司 龙港分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致中 ******限公司 龙港分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 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

如果我司能够有幸中标,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姓名)

(身份证号) ,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 IC 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 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 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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