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庄西头(村北)--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

山东 2024-03-26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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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WZC****监测编号GR2024SD****
标的名称杭庄西头(村北)--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转让底价 **2万元 /年
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评估基准日--
评估结果(万元)备案单位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守,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6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看货联系人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
暂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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