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朱家沟村、六道沟村、前苇塘村、大苇塘村。 工程规模:***.8km,建设生态护岸约11.1km,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约1.26万m2,建设生态过滤堰30道及河道基底改良3.9万m3等。 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周期:***。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1:*******-**-** 17:***(北京时间,下同),***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交易平台(兴隆县),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