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体育场馆中心市本级室内体育场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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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泸州市江阳区钓鱼台路9号附楼-1层169号 | 1,369,965.06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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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育场馆服务 | 市本级室内体育场馆服务 | 市本级室内体育场馆管理服务 | 服务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 | 首次合同签订后,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1,369,965.06 |
陈红、龙洪泽、赵阴、陈小平、陈宗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不足6千元的,按照6千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9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中标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2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乒馆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1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10
四川泸兰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