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电动牵引车维修保养服务-3变更(补遗)公告
叉车、电动牵引车维修保养服务变更(补遗01)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日发布的“叉车、电动牵引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原比选文件第三章 项目要求一.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四川省绵 ******任公司 永兴生产基地、松垭生产基地共计23台(套)电动、燃油叉车、2台电动牵引车等设备的维修保养项目。”
变更为: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四川省绵 ******任公司 永兴生产基地、松垭生产基地共计23台叉车(电动叉车13台、燃油叉车10台)、2台电动牵引车等设备的维修保养项目。”
原比选文件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一、报价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数量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备注 | |
1 | 柴油叉车季度维护保养 | 台/季/次 | 以实际保养台数计算 | 保养费为固定发生项,按季度结算。(保养项目见第三章:***,表2、表3); | ||||
2 | 电动叉车月度维护保养 | 台/月/次 | 以实际保养台数计算 | |||||
3 | 电动牵引车月度维护费用 | 台/月/次 | 以实际保养台数计算 | |||||
合计 | 小写:¥ 元;大写:*** |
变更为: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数量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备注 | |
1 | 柴油叉车季度维护保养 | 台/季/次 | (10台)以实际保养台数计算 | 保养费为固定发生项,按季度结算。(保养项目见第三章:***,表2、表3); | ||||
2 | 电动叉车月度维护保养 | 台/月/次 | (13台)以实际保养台数计算 | |||||
3 | 电动牵引车月度维护费用 | 台/月/次 | (2台)以实际保养台数计算 | |||||
合计 | 小写:¥ 元;大写:*** |
二、其他事项不变。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比选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