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招标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
2、项目名称:***评估报告
3、预算金额:**贰万元 整(¥22 ****** 00)
4、最高现价:**贰万元 整(¥22 ****** 00)
5、服务期限:***。
6、采购需求:***《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548号)等文件要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应编制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4年3月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吴江区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细则》,现拟选定一家采购单位,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6、服务地点:***。
二、磋商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或“***采购网”网站(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响应单位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日,每天上午9:***:***,下午13:***:***(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03室。
3、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响应单位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注:***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原件报名时备查,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法人身份证无需原件, ******理公司 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4、获取方式:***
5、售价:***。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提交时间:****-**-**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大厦11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1111室。
4、接收人:*********限公司
五、开启
1、开标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大厦11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1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保证金:***,需要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2、现场踏勘:***,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3、提疑:***,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代理机构通过收到提疑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采用书面形式回复所有磋商响应单位。逾期未提问视为无疑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03室
联系方式:***-****-8022/8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艳
电话:***-****-8022/8024
九、本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投标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留意。
中汇通项目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