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三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十)
各相关生产企业:
现将十三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企业如有异议,请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并上传扫描件至邮箱hnsybj ****** 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区、兵团)联盟药品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普通附件: | 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