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茶亭镇低价值物品回收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 2024-03-27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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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推进望城区茶亭镇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构建完善的第三方收运处理体系,对低价值可回收物(是指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可回收物,主要为废旧玻璃、塑料、橡胶、织物、纸类、金属、纤维、一次性塑料包装物等制品,以下简称低价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大件垃圾主要包括:***、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后再处理或利用的木制废旧家具(如沙发、桌椅、床铺),以下简称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家庭源产生的废弃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油漆及其包装物等,以下简称有害垃圾)规范开展收集、运输、分拣储存、利用和处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使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进一步增强,可用资源优先得到物质回收利用,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得到规范处置,大幅提高茶亭镇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并对全过程进行智慧化监管。

二、服务内容:

茶亭镇全镇低价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及有害垃圾的回收、分类存储及打包装车;低价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补助发放;协助各村社区垃圾分类宣传。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纳入服务区域的村(社区)、公共服务机构。

区域

服务范围

村(社区)个数

公共服务机构类型

茶亭镇

大龙村、戴公桥村、洪开桥村、静慎村、九峰山村、梅花岭社区、泉丰村、狮子岭村、苏蓼村、谭家园村、望群村、西湖寺村、杨家坪村

(12个村1个社区)

13

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卫生院

二、低价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补助发放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类别

单价(元/吨)

年度预估数量(吨)

年度预算(万元)

备注

1

低值可回收物的统一收集、运输、分拣储存

废旧玻璃、塑料、橡胶、织物、废纸、金属、纤维、一次性塑料包装物等制品

200

515

10.30

应收尽收,根据实际回收量据实结算

2

大件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分拣储存

废旧木制沙发、桌椅、床铺等

200

185

3.70

应收尽收,根据实际回收量据实结算

3

有害垃圾的统一收集、运输、分拣储存

废弃的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农药包,废油漆桶、废机油壶装废弃物

2000

3.10

0.62

应收尽收,根据实际回收量据实结算

合计

703.10

14.62

说明:***、大件垃圾、有害垃圾补助发放清单表格中年度预估数量为暂定最低数量,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按实际回收的数量×表格中单价进行补助发放,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须对上述表格进行响应即可,不得修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及项目试运行期

1、本次整体服务期限为一年。

2、项目试运行期

(1)合同期的前60天为项目试运行期,试运行期内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试运行期应达到的目标(预期目标)为:***,完成人员招聘及培训,完成分拣中心的建设。各村社区低价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回收量达标,区转运公司转运量达标。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负责派车及时到茶亭镇各村(社区)分拣中心统一回收低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负责对回收的垃圾进行分类打包并分类暂存; ******收公司 装车;及时和村社区对接,保证各村社区每月的回收任务量; ******收公司 ,保证茶 ******收公司 的回收任务量达标;按照区级标准,及时拨付各村社区的低价值补贴经费;协助各村社区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接受茶亭镇人居环境专班的监督。

(一)项目场地和设施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60天内,提供可使用面积400平方米的厂房作为本项目后端分拣中心,用作可回收物精细分拣、有害垃圾及大件垃圾集中转运点,使用期限应长于本项目服务期;分拣中心建设应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 3 ****** 9),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长沙市有害垃圾投放收集转移处置环境污染防治作业规范》(长环委办函[2021]59号),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场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分拣中心设置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厂区环境保持整洁有序。大体应区分为装卸货区、分拣车间、打包车间、成品存储区、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出入库磅房、办公区等组成。

3、中标人应设立专门的垃圾回收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常驻本项目后端分拣中心,有办公桌、办公椅、电脑、打印机、网络等,确保每日8:***:***、收集、台账登记。中标人回收场地内应配有全电子汽车衡称重磅,并通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并需定期进行强制性检测,强制检测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中标人需提供全年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中标人应确保电话畅通,随时有服务人员接听电话),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4、监管措施。中标人回收场地内的仓库、地磅室、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进出通道等场所须无死角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火报警装置,中标人应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畅通,实时接受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且视频监控系统要统一接入采购人指定的站点监控云平台,支持采购人远程在线监控;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智能过磅系统,垃圾暂存重量信息,纳入企业监管系统备查,接受主管部门实时监管抽查。

(二)中端运输

1、自备物流车辆。中标人自备运输车辆作为本项目专用清运车1台,可承载量在2吨及以上的回收物专用运输车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查;车辆须有合法的证件,保险手续齐全,驾驶人员均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应的资质证书,车辆必须定期维修、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须配搬运工1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并配备防护手套和口罩。

2、及时清运。根据各村社区预约订单和采购人提出的实际需求,必须在72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完成回收清运;如运输车出现损坏或者数量不足的情况,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或者补设,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未经采购人同意,车辆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更换或者补设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查。对纳入中标人直收直运的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每个月清运不少于1次,并能满足各个分拣中心的实际回收清运需求。

3、提供有害垃圾专用密封包装容器。中标人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 ****** 2)的要求,统一提供电池、日光灯管、节能灯泡、过期药品、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有害垃圾专用密封包装容器,为各村社区按需配置50KG带塑料内胆有害垃圾专用红色编织袋,防止收集、运输过程发生溢漏、腐蚀、破损而造成二次污染;有害垃圾不允许与其他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按需配置标签方便贴及锁口扎带。

4、监管措施。从站点呼叫预约回收时间至订单完成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回收三联单信息须清运司机和交货方双方签字确认,否则,其垃圾分类回收量不予认可;现场清运水印照片、三联单照片和过磅重量信息均要及时保存备查,接受主管部门抽查和服务对象监管核查。

(三)垃圾分类指导和培训

中标人每季度须对各村社区分拣中心进行一次现场指导和质量抽查,并负责向采购人每个季度反馈一次质量抽查结果;每季度制作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宣传短视频不少于1个;每年要负责集中对各村(社区)环卫专干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知识或危险废物管理知识培训。

(四)投入人员要求

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人。最低人员配置如下:

岗位

数量

配备期限

说明

宣传指导员

1人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驾驶员(中端)

1人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搬运工(中端)

1人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

分拣工人(后端分拣工厂)

1人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根据每人每天分拣2.36吨可回收物测算

合计

4人

说明

所有人员的录用、培训等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项目准备期)内完成,在项目试运行期内根据推进情况逐步上岗。

(五)应急响应

中标人在发生突发事件必须2小时内安排车辆、人员到现场处理;确保各村社区回收站点正常运行。

二、考核办法

服务期内(不含试运行期),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细则每季度以及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中标人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及履约情况考核,履约考核细则如下: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及扣款标准

基础

配置

(25分)

1.人员配备。清运车配备1名搬运工,分拣工厂配备1名分拣员,每天分拣2.36吨可回收物。

10

人员数量未达到人数要求,每少一个扣0.1分;未将人员信息上墙公示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2.设施配备。须配置1辆可回收物清运车1台;按需提供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袋和打包膜及危险废物标识、标签。

15

车辆配置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台扣2分;集中转运点暂存的有害垃圾未用红色专用打包袋收集的,发现一次扣1分,未张贴危险废物标签的,发现一处扣1分。

日常

管理

(55分)

1.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

10

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每发生一起扣2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致人重伤(及以上)或造成大量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每发生一起扣5分。

2.设施管理。分拣工厂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厂内无明显异味;工作人员着装、用语规范;厂外无垃圾堆积现象。

10

发现分拣工厂环境不洁的每次扣0.1分,并直接扣除服务费100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或用语不规范,每发现1例扣0.1分;厂区有明显异味扣0.1分。

3.车辆管理。车辆外观干净整洁,规范停车及作业。

3

车辆不洁,每发现一次扣0.1分;车辆未按要求停放、作业,每发现一辆扣0.1分,并直接扣除服务费100元。

4.服务质量。及时响应站点预约回收订单,保证项目有序运行。

10

出现镇(街道)回收站点预约清运超过72小时未响应且未主动向采购人说明原因的,发现一起直接扣除服务费300元。

5.按规定要求回收品类内的垃圾且分类后进行处置。要求去向明确,有详细登记明细,严禁混装处置,如实申报回收处置数据,并及时利用或处置有害垃圾。

10

去向不明、私自转移、偷倒、简易填埋、无详细登记明细的不得分。发现有害垃圾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未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的不得分。未分类直接处置发生一起扣2分,发现一次扣除服务费10000元。发现故意虚报、串通作假的,发生一起扣5分,并按照虚报数据服务费用的叁倍扣除服务费(最低不低于10000元)。有害垃圾在集中转运点暂存一年后仍未按危险废物进行利用或处置的,发现一次扣2分。

6.项目内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率达到100%。

10

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依此类推,按比例扣分。

7. 上交的回收、利用或处置台账资料准确、齐全,有回收台账统计表、明细表、《过磅单》、《垃圾回收三联单》、现场回收水印照片等五项回收信息,有利用或处置的台账统计表、明细表、《过磅单》、利用或处置凭证、现场出库水印照片等五项利用或处置信息。

2

发现一处扣0.1分,并扣除服务费100元

宣传

指导和培训

(10分)

每季度须对各13个村社区进行一次现场垃圾分类质量抽查,并反馈质量抽查结果。

7

少覆盖一个镇(街道)扣0.5分。

每季度制作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宣传短视频不少于1个。

1

未提供扣1分。

每年要对纳入直收直运的各镇(街道)、公共服务机构、村(社区)垃圾分类负责人及村(社区)环保队长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知识或危险废物管理知识培训。

2

未开展扣2分,培训对象未覆盖到位的,少覆盖一个单位扣0.1分。

社会

评价

(10分)

1.公众监督。规范开展回收服务,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和环境整洁,不产生二次污染,做到规范、安全、文明回收。

对12345等各类信访投诉、领导交办件及各类媒体负面报道进行统计分析,对有责任的进行扣分。

5

群众投诉成立的,每发生一起扣0.1分。

12345等县级受理的问题投诉每发生1次扣0.2分;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每发生1次扣1分;领导交办件有责的每件扣2分;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每发生1次扣3分;

2.满意度评价。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

5

电话或现场回访服务对象满意度低于90%的扣1分,低于80%的扣2分,低于70%的不得分。

加分项

(10分)

该项目服务内容国家级、省、市级媒体进行正面报道的,每件分别加5分、3分、1分;该项目服务内容受到国家级、省、市级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该项目服务内容受到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说明

1、以上表格为初拟条款。随着项目推进,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所有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服务保障

服务期内,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人招标服务范围提供运输、收集、分拣储存、处置和利用服务,禁止超区域范围收集,禁止接纳工业固体废物。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方负责具体验收工作,按考核要求标准执行。

2、季度履约情况考核不合格达到2次及以上的,该年度验收为不合格。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支付费用。

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费用包括中标人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符合用工条件的人工工资及福利、基建及固定资产投入、工具设备配置、系统建设费用、场地建设及租赁费、有害垃圾专用包装容器、安全措施、运输费用、制服、油料上涨、相关垃圾分类和处理处置、配合相关部门验收、管理费、税费、保险、利润等所有费用。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废弃的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油漆,废油漆及废机油包装物等)收集、运输、分拣储存、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服务项目所需费用,投标人负责配合采购人无偿做好试点镇高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由投标人按市场价向回收站点有偿回收高值可回收物,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及中标人应自行增加能满足所承诺达到的服务质量所必须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其他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若有其他服务承诺,也将一并执行。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及地方有关用工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任何由于中标人员工的责任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其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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