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我单位委托海 ******限公司 进行招标采购项目“海南西部中心医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编号:*******/1)”至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报名家数不足法定3家,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做废标处理。关于本项目下一步工作安排,敬请留意相关公告。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室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