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科研课题项目KT2更正
标段名称:***(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科研课题项目KT2标段
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科研课题项目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技术服务合同的第十条合同违约第三条原文:
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未取得取得省部级奖项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合同总额20%的服务费;因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错误或遗漏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更正为:
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未取得取得省部级奖项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合同总额35%的服务费;因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错误或遗漏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2、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公司
地 址:***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