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 | |
代理机构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2-19 号06室 | |
项目名称 | 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GDS-GC-GK-**** |
开标时间 | ****-**-**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3-204 | |
投标报价:***(¥99 ****** 00) | |
服务期:***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73分 | |
项目总监:***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9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总监业绩:***.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2.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中溪(石口)至沙埠站段河道治理工程1标2标监理 | |
其他:***:***.2022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2.2022 年度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号车创置业广场2栋2103室 | |
投标报价:**柒万元 整(¥97 ****** 00) | |
服务期:***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18分 | |
项目总监:***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5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总监业绩:***.恩平市倒流河治理工程;2.九龙凤尾坑整治工程监理;3.金湾区小林联围涝区整治工程-小林片区排涝及主河道清淤工程监理;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连湾涌河域整治项目监理 | |
其他:***:***. ****** 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 ****** 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403 | |
投标报价:***(¥99 ****** 00) | |
服务期:***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40分 | |
项目总监:***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7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槐树湾段)施工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金寨县白水河治理工程(槐树湾段)施工监理;2.金寨县双河清淤治理工程监理 | |
其他:***:***.2023 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黄山杯”优质工程奖;2.2023 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优质工程(奖)“禹王杯”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日-****-**-**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61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