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农业农村局油料绿色高产创建肥料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油料绿色高产创建肥料采购的潜在供应商登录http://jszfcg.****.cn/,***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20324-ZYJS-G ****** 1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6万元 人民币
5、采购需求:***-9-9**4万元 ,复合肥12-18-15**2万元 。具体参数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日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的质检报告以及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上午8:*******-**-**日下午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日下午17:***,****-**-**日下午17:***,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采购网”(网址:***-xuzhou.****.cn)。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jszfcg.****.cn/;***采购网(网址:***://xz.****.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9时30分(***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的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下同)。
2、开标方式:***。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jszfcg.****.cn/)“开标大厅”***采购网(网址:***://xz.****.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日9时30分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地址:***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