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第七中学(昭苏县洪纳海镇中学)校园广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1)
二、项目名称:***(昭苏县洪纳海镇中学)校园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总报价:***(元) | ******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606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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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昭苏县第七中学(昭苏县洪纳海镇中学)校园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 昭苏县第七中学(昭苏县洪纳海镇中学)校园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 Itc、凯鑫、联想、博达 | 1 | 680000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锡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刘建军,鲁海健,朱剑波,安卫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24]4号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921
****-**-**日 ****-**-**日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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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昭苏县第七中学(昭苏县洪纳海镇中学)广播设备采购项目(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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