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盐都区医疗卫生单位卫生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卫监督〔2018〕17号)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2023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信用评价等级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信用等级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表:盐都区2023年卫生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示.pdf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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