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
进场交易证明书
市资交证字GCGK-LPS- ****** 000号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招标人(采购人) | 贵州 ******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盘西新城中央商务中心(一期)盘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警察训练场建设项目剩余工程 | ||||
标段名称 | 盘西新城中央商务中心(一期)盘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警察训练场建设项目剩余工程 | ||||
项目类别 | 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E********Y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中标人(供应商) | 贵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华 ******限公司 | ||||
公告时间 | ****-**-**日 | ||||
公示时间 | ****-**-**日 | ||||
成交结果 | 捌佰叁拾捌万捌仟壹佰玖拾柒元伍角贰分(****.52元) |
发证单位:***
日期:****-**-**日
注:***心完成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取得该证明书后,招标人(采购人)方可向中标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招标人(采购人)在申请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时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示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