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激光散斑血流成像系统、纳升显微操作系统等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2024-03-2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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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激光散斑血流成像系统、纳升显微操作系统等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日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激光散斑血流成像系统、纳升显微操作系统、立体定位系统、体视显微镜、光纤激光发射器、负80度冰箱项目(项目编号:*******18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截止日期:****-**-**日17时30分。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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