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路品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湖南 2024-03-2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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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路品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枫林路品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新经发投[202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设计

2.2项目地点:***,西起黄桥大道,东至橘子洲大桥

2.3建设规模:***,西起黄桥大道,东至橘子洲大桥西,全长约16km,包含枫林路(黄桥大道-麓谷大道)段道路部分品质提升,枫林路全线建筑立面整治及斑点品质提升,立面改造涉及建筑最大高度约28m,住宅层数最高不超过20层,以及枫林路(金星路-橘子洲大桥)特色园林景观路,按“精美长沙”建设标准对现状枫林路进行提质改造,实现道路及沿线街区的整体品质提升,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设施、人行道、景观、附属设施、建筑立面等U型空间提质改造,可研批复的工程费用**0万元 ,其中市政公用工程**1万元 ,房屋建筑工程**8万元 。

2.4服务期限:

(1)总服务期为90天,其中:

①方案设计:/天内提交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

(2)勘察服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2.5招标范围:

(1)勘察阶段:***,桩长总计约300m,需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和相关评审、报批报建等相关设计配合工作;设计范围为结合现状地形条件及规划资料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建筑立面等相关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通过甲方和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前须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合资质或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日起至今)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入围业绩条件:*****0万元 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2)设计入围业绩条件:*****0万元 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业绩。

以上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有效时间以勘察报告的日期为准。

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勘察业绩)、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

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道路工程),且不得兼任项目勘察负责人。

3.2.6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3.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投标。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fwpt.****.cn/)(***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投标人应在截***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fwpt.****.cn/)(***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n/TPBidder/memberLogin)***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fwpt.****.cn/)(***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 ******件公司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按2转1或者****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业广场B1栋14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期16栋601-03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曾科文、黄浩文

电话:***-****、****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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