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危险边坡应急避险牌制作服务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危险边坡应急避险牌制作 服务公告(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环水生态) 填报日期:*******-**-** 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光明区2023年地质灾害和危险建筑边坡防治方案》,街道负责落实辖区危险边坡防治属地责任,具体包括危险边坡日常巡查、群测群防、树立警示牌、应急避险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等。根据新湖街道边坡巡查维护管养工作人员统计,新湖辖区共计有63处边坡,其中32处边坡无应急避险牌,需制作安装,25处边坡应急避险牌存在破损情况,需更新。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一牌两杆铝板1.2mm/*60*120cm 立杆1.3mm/*6CM*2.5米长);25块平板铝板。 |
项目预算金额:***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环水生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日 |
备注:***、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