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牙甫泉镇2024年0.85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表 E********001002工程名称 | 疏勒县牙甫泉镇2024年0.85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 |||||
建设单位 | 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 |||||
中标工程范围 | (一)新建高标准农田(耕地面积 ****** 07亩)。 1.田块整治:********* 07亩。2.灌溉与排水:********* 07亩;共计划 分7个滴灌系统;新建沉砂池5座;新建首部系统5座,配 套离心泵7座、过滤系统7套;闸阀井86座,排水井96座;新建节制分水闸5座;新建涵管桥5座。3.农田输配电:***、变压器5套;架设10kv输电线路1.41km;0.4kv电力线路0.30km。4.田间道路:***,路面 宽度为3.5米-4.5米之间。5.农田防护林:***、渠均布有4m 宽防护林。6.地力培肥。7.农业科技与示范。8.建后管护。 (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耕地面积 ****** 15亩)。 1.田块整治:********* 15亩。2.灌溉与排水:********* 15亩;共计划 分5个滴灌系统;新建沉砂池4座;新建首部系统4座,配 套离心泵5座、过滤系统5套;闸阀井81座,排水井89座;新建节制分水闸4座;新建涵管桥4座。3.农田输配电:***、变压器4套;架设10kv输电线路1.39km;0.4kv电力线路0.3km。4.田间道路:***,路面 宽度为3.5米-4.5米之间。5.农田防护林:***、渠均布有4m 宽防护林。6.地力培肥。7.农业科技与示范。8.建后管护。(对本工程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新 ******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215000元 | ||||
大写 | 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 |||||
投标工期(天) | 9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李传军 | 注册级别 | 国家级 | 注册证书编号 | ****49 | |
项目班子成员 | 监理工程师:***,证号:****49;监理员:***,证号:****72;造价工程师:***,证号:***[造]****02 3702 | |||||
业绩公示 | 1、和硕县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巴州尉犁县团结镇、兴平镇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3、尉犁县高效节水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 |||||
备注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214200元 | ||||
大写 | 贰拾壹万肆仟贰佰元整 | |||||
投标工期(天) | 9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赵极端 | 注册级别 | 国家级 | 注册证书编号 | ****08 | |
项目班子成员 | 监理工程师:***,证号:****08;监理员:***,证号:*******49;造价工程师:***,证号:***【造】****007268 | |||||
业绩公示 | 1、2021 年阿克陶县林果提质增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监理2、疏附县塔什米里克乡 2022 年 0.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喀什市英吾斯坦乡 2022 年 0.57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
备注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新 ******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214600元 | ||||
大写 | 贰拾壹万肆仟陆佰元整 | |||||
投标工期(天) | 9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张磨顺 | 注册级别 | 国家级 | 注册证书编号 | ****28 | |
项目班子成员 | 监理工程师:***,证号:****28;监理员:***,证号:****51;造价工程师:***,证号:***【造】****021639 | |||||
业绩公示 | 1、泽普县 2022 年依玛乡、依克苏乡、奎依巴格乡 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 模式)监理2、伽师县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监理3、麦盖提县 2022 年以工代赈防渗渠道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四 | |||||
备注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
建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 ||||||
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