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院内燃气安装项目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二次)(2024-VGBNBL-G5001)(第1包)
临沭县院内燃气安装项目 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编号:***-VGBNBL-G5001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关于划分管道燃气企业经营地域范围的通知》文件规 ******限公司 为本项目实施区域内唯一一家有 ******气公司 。特许经营范围包括在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天然气管道安装、运营和维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反馈至 ******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009,地址:*********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鲁商中心A3座一单元四楼)。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 ******限公司 2.地点:***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除外);个体工商户;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成立一年以上); 燃气经营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63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楼 联系方式:****589、****009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