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乌鲁木齐市 ******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91号石油学院12号楼2单元2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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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业务用房物业服务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用房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大楼地上14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38522平方米(含办公楼、大院、1楼值班室、14楼屋顶消防和电梯机房、大院门卫室、食堂等)。 | 招标物业公司对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用房进行物业管理。 |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后365个日历日 | 因本项目为财政拨款,且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合同续签条件为本合同期限内每月物业服务考核(物业服务月考核表见附件一)均合格且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续签周期为2025年4月-2027年4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小红,杨焕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郭卫,曹万江,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心
地 址:***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日 ****-**-**日附件信息: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业务用房物业服务项目CS ******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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