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水利局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结果公告
******限公司 受虞城县水利局的委托,就虞城县水利局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2024〕190号
3、项目编号:***-2024-12
4、资金来源:***
5、项目控制价:**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日在《***采购网》、《***采购网》及《***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日
2、谈判地点:***
3、谈判小组名单:***、张宇、陈建磊(业主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采购人虞城县水利局确定采购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
注册地址:***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
名称:***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 设计周期:*** 服务地点:*** 项目负责人:*** 证书名称:*** 注册编号:*******031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否决供应商:*********限公司
否决原因:***
次报价表中没有对”后期服务“项进行响应
二次报价表中没有对”后期服务“项进行响应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
2、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
3、投标单位:*********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
九、公告期限:***。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供应商认为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代理机 ******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688
地 址:***#楼18层办公A室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688
******限公司
****-**-**日
公告附件•[中标结果公告] 地下水谈判文件.pdf | 下载 |
•[中标结果公告] 地下水结果公告.pdf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