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A********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水利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相关公告 | 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二标段补充公告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二标段延期公告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二标段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及修改:
1、补充本项目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05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5□8年内(指2021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7万元 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3□5□8年内(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3万元 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项合**3万元 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项合**3万元 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7、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日;计划完/竣工日期修改为:****-**-**日。
8、本项目投标担保及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肆万元 整(¥540000元)。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修改为:***(指2021年3月~投标截止时间)。
10、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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