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限公司 江苏分公司宿迁港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项目履带吊租赁询价函
我公司因宿迁张圩干渠码头项目,现场施工需要租赁履带吊配合施工,租期暂定6个月。使用地点为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项目施工现场,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方,具备机械设备租赁业绩,有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85吨)
3、质量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4、供应数量规格:
设备类型 | 所需数量(暂定) | 合计(暂定) |
履带吊(85吨) | 1台*6月 | 6月*台 |
5、租赁时间:***。
6、交货地点:***。
7、验收方式:***
8、租赁方式和费用负担:***,需方支付租金及使用期间燃油费用。
9、结算单价确认:***,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10、付款方式:
(1)以月为单位支付租金,不足1月部分按日折算租金。
(2)付款前,供方需提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财务收据给需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支付相应款项。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2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3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如未达到要求,则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5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从租赁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日12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上报价。
13、开、评标:*******-**-**日12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前来招标人所在地签订租赁合同
招 标 人:*********限公司 江苏分公司
地 址:***带一路大数据园B2栋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