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第三次)(2023-VGBIAJ-F1005)(第1包)
一、项目名称:***(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VGBIAJ-F1005
三、招标内容:***、安保、水电维修、厨师、绿化维护等服务,招**9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地点:***
五、投标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企业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六)外地投标人需在泰州有相应的业务保障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
六、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近3年执业期间受过行政处罚,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及发售时间:****-**-**日至4月8日(08:***—11:***,15:***—17:***)(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具体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三)发售方式:***,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二)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供应商因本次招标事宜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三)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因投标单位不实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九、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信息
联 系 人:***、訾先生
电 话:***-****、****777、****227
地 址:***
(二)招标代理单位
名称:*********限公司
地址:*** ****** 4室
联系人:***-****、****59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