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4-9、LBGZ[2024]058-ZC034
2、采购项目名称:***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灵宝竞磋采购-2024-9、LBGZ[2024]058-ZC034 |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 ******限公司 | 林州市龙山东路34号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
1 |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0日历天 | 李振凯 | 豫****068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安民、茹宝武、公冶璐璐(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 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采购网》《》、《***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等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779
机构代码证:****MA40WHXR67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2、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电话):*******855
3、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电话):***(****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