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展示中心布展EPC项目合同信息
(GF-2012-020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驻马店市城市展示中心布展EPC项目监理)
******限公司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西北侧 “一园两馆”综合体内;
3. 工程规模:***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北侧 “一园两馆”综合体内一、二、三层,布展面积约7100㎡;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319,注册号:*******65。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经财政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1.141%)。
包括:
1. 监理酬金:***.141%。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户名:***/户名:*********限公司
开户银行:/开户银 ******限公司 郑州华山路支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