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标段)概念方案公开征集

四川 2024-04-0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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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新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标段)概念方案公开征集

资格预审公告宜 ******限公司 (以下简称“征集人”)就宜宾高新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标段)概念方案(项目名称)组织开展公开征集活动,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3名应征人参加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征集背景

1.宜宾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地处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因金沙江、岷江在此汇合成长江,素有“长江第一城”之美称,自古以来就是南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战略转换要地,被誉为“西南半壁古戎州”。由于特殊的地理区位,宜宾成为国家“五纵七横”交通规划中南北干线与长江东西轴线的交汇点,是川滇黔结合部和攀西六盘水地区出入长江黄金水道、成渝经济区连结南贵昆经济区走向东南亚的重要门户,是国家规划的长江六大重要枢纽港之一和金沙江水电滚动开发的依托城市。被列入国家成渝经济区规划重点支持发展区域,是四川建设长江上游沿江经济带、川南经济新增长极的重要支撑城市。

2.宜宾市高新区概况

2.1宜宾市高新区是宜宾中心城区重要的科技和产业功能区,幅员面积157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53万人,重点发展以晶硅光伏为主导,智能制造、新材料、食品饮料为支撑的“1+3”产业,是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合作试点园区、四川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园区、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四川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宜宾市首批“四化同步、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22年,宜宾高新区被省发改委表彰为“四川省优秀开发区”。

2.2高新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引进英发德耀、四川高景、四川东磁、和光同程等重点产业项目23个,园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20万平方米,集聚企业47家;

2.3高新区以产聚人,营城聚产。高质量规划建设以创智人才谷、一曼未来科技城、菜坝新城为核心的现代化宜居新城,以1平方公里的沿江邻里中心为起步区,加快建设10公里岷江滨江生态屏障、2.8公里城市生态廊道、5个农业农村现代示范点,打造高新人居示范区,推进产、城、人融合发展。

2.4沿江邻里中心规划总面积 ****** 5亩,按沿江邻里中心城市设计,城镇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规划占地面积750亩,邻里中心未来常住人口约为13714人。

2.5其他。更多有关于宜宾市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宜宾市志》。

(二)工作目标

立足宜宾高新区晶硅光伏产业优势,以“打造光伏校园应用场景、启蒙产业未来人才、树立学生民族自豪感”为目标,以绿色节能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创建具有区域标识的特色学校,争创全市光伏校园应用场景典型示范。构建有现代感、创新性、激发创造力的未来校园;打造情景丰富、灵活开放、多元复合的活力校园;打造适应地域、融入场地、自然生态的本土校园。

二、征集范围

(一)征集阶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设定24-30个班级,项目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25517m2(38.3亩),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0。预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m2。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以及地下建筑面积根据设计方案在满足规范和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可进行调整。

2.征集阶段成果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深化阶段。深化深度及成果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为满足征集人报规报建工作要求,独立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单位。

(二)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且具有相应设计或设计咨询能力。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联合体)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本国或本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三)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和职责分工。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中第(一)至(三)点的要求。联合体的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五)主创设计师须具有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具有建筑设计经验,创新设计理念,且须直接参与征集全过程,以及参与征集组织单位要求的重要节点会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宣讲会、现场踏勘、中期汇报、成果汇报、评审答疑、重要节点等),主创设计师最多只可指定2位。如在征集过程中发现主创设计师与报名材料不符,征集组织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围和中选资格,并可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征集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选后工作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分摊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协商并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但商务对接、报规报建等工作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单位负责。

四、参与方式

(一)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方案征集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的潜在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请于****-**-**日至****-**-**日,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二)征集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日11:***。

(四)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发送,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电子文件接收成功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申请文件外,截止时间以后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一律不被受理。接收电子文件的邮箱为****81@qq.com。

(五)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六)申请人应将纸质全套正本申请文件一套(正本1套、副本4套),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提交至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2楼宜 ******限公司 ,收件人:***,电话:***-****。

(七)申请人应当确保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八)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三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五、入围方式

(一)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3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和1名申请人作为备选应征人。当正式入围的应征人无法参加征集时,征集人可选择备选应征人增补。征集人保留不增补的权利。

(二)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3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概念提案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3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3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3名,征集人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六、方案评审

(一)方案比选阶段的方案评审委员会将由建筑、景观、规划行业内的专家以及主管部门代表组成。方案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承担。

(二)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应征人递交的方案进行评审,明确评审意见并进行排名。征集人将经评审后的应征方案报宜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后,按程序上会确定最终中选方案。

七、方案征集费及深化费用

(一)入围应征人在方案评审会结束,并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最终未中选的入围应征人各获得**0万元 (含税)。

(二)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完整的方案成果文件或应征人的方案成果被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定为未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以及出现入围应征人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等情况,征集人将不予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三)中选的应征人承担方案深化阶段工作,经征集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将**0万元 (含税),具体的深化范围及其深度、内容和费用以后续合同约定为准。

(四)本次征集活动所涉及的方案征集费、方案深化费均含所有税、费,即包括现场踏勘费、收集资料费、文印费用、差旅费、赶工费、成果编制及其多次修改完善费用、保险费、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风险费、相关服务费等全部内容。

八、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阶段

日期

事项

资格预审阶段

****-**-**日00:***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日00:***

****-**-**日23:***

潜在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日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

2024 年4月12日(暂定)

组织资格预审评审会

2024 年4月16日至2024年4 月18日(暂定)

公示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方案比选阶段(暂定)

2024 年4月19日

组织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签订《方案征集合同》

****-**-**日

方案成果提交

****-**-**日

组织方案评审会

注:***,征集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如出现日程调整的情况,征集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的形式,通知应征人。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企业“e路阳光”***服务平台、宜 ******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十、知识产权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一)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应征人保证参选成果的所有内容均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资料。如发送侵权行为,由涉及侵权的参选机构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征集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若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应征人应负责赔偿。

(二)本次征集项下的成果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征集人和应征人均不得超过此范围使用。

(三)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在征集人向应征人付清本公告第七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之后,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以外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征集人所有,应征人仅享有将该方案成果用于自身宣传、评奖、论文撰写、员工职称评定等的权利。方案成果署名权属于应征人所有,版权归征集人所有。全部有效参选成果在评审后不予退回,征集人有权无偿使用所有参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评审结束后公开展示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参选成果,修改、优化参选成果等。

(四)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五)在征集过程中征集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图纸、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属征集人及相关设计单位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应征设计和编制应征设计文件之目的。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项目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其他

(一)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二)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汇报准备。

(四)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十二、联系方式

征集人:*********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280

邮箱:****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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