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425]yg[cs]****-2
二、项目名称:***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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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任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b-7地块厂房302 | 938,398.00元 | 98.2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货物类(福建 ******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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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p23-51 | 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质保量,无兴奋剂等。 | 1 | 项 | 938,398.0000 | 938,39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周晓兰 |
评审专家: | 苏晋伙 、 苏志坚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元/年,二年为一个服务周期。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一次性按二年收取,即****元*2年为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1)**0万元 人民币以内的:***.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5%计取;100万-500万按1.1%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2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缴费账号:***:*********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2386。 2、邮箱:********* 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厦8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三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