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SX****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投诉受理单位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二)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3.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投诉。变更为3.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任公司
地址:***301室
联系方式:***-****转80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祎多
电话:***-****转8012
******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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