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公司 长春、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及长春电务段道岔缺口监测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变更公告
******团公司 长春、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及长春电务段道岔缺口监测设备项目的补遗
项目编号:********* 3
各投标人:
******团公司 长春、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及长春电务段道岔缺口监测设备项目做出调整:
技术规格中A02、A04★投标设备缺口监测应满足《道岔缺口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运电信号函[2015]315号)要求,近三年应具有严寒地区(如:***、内蒙、新疆、西藏和吉林省等)设计时速120km/h及以上不少于五站同一条国铁干线铁路项目(主干线铁路、客货共线、城际、客专等)运行一年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并附 ******团公司 )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签字的用户证明文件。”修改为“提供近五年内任意一年(2019年3月至2024年3月)与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同类物资投标时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该补遗书在“***采购平台(https://cg.9 ****** cn/)”等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收到后及时回复确认(电邮方式)。
联系人:***:***-**** 邮箱:****0@qq.com
中 ******限公司 物资采购所
****-**-**日
回执 中 ******限公司 物资采购所: 我公司收到本通知,并确认:***.我公司对《 ******团公司 长春、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及长春电务段道岔缺口监测设备项目的补遗》内容无异议;2.我公司承诺有足够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特此确认。 |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
信息来源:***://cg.9 ****** cn/baseinfor/notice/informationShow?id=d50a0771cf7042bab15c8db037a6c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