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公告(第1次)
致各投标人:
本次澄清答疑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调整:
1、删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条监理报酬清单”中的“注:***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新增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条(一)基本情况表”,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澄清答疑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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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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