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朱顶镇张许行政村张许中心村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2024-04-07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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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1室

成交金额:**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护坡建设;篮球场、健身区及设施建设;景观小品、园路建设;廊架、吊桥及原有桥梁改造建设;儿童娱乐区建设;宣传牌、雕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4266

五、评审专家名单:***(组长)、陈勇、姚凤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任公司

地址:***、217铺

联系方式:****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陈慧(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255(采购人代表)、****433(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五河县朱顶镇张许行政村张许中心村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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