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207
E-mail:***
传真:***
联系手机:***
邮编:***
-->一、基本信息
竞价编号:*******295563 | |
项目名称:***、西裤、西服等制服一批 | |
项目预算(元):***,100.00 | 报价方式:***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最少报价家数:*** |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异议反馈:****** | |
开始时间:****-**-** 10:***:*** | 截止时间:****-**-** 10:***:*** |
报价文件要求:*** |
二、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作为订金;待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运抵甲方指定收货地点,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下款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通过银行对公转账将货款汇划至合同指定帐户。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址:***师范大学医院 谢晓丹 ****207。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本标的产品的外包装要求包装结实、牢固。外包装箱必须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乙方需上门到甲方单位(含广州石牌校区、广州大学城校区、佛山南海校区)的为每一为员工量身定制,且需和我单位旧款制服的面料、车工、色样、logo等保持一致,保证全院员工制服款式统一。 |
其他要求:***、货品包装标准:***套包装(服装贴人名、尺寸) 2、中标后3天内需要制作出一套样衣快递至甲方指定地点验货,定制款要符合甲方对款式、面料、色样、logo的定制要求。 |
四、技术要求
1 | 男女短袖衬衣60%棉40%涤 | 112.00 | 件 | 量身定制 | 是 | 材质要求:***%棉40%涤,需要专业的裁缝师傅为每一位员工量身定制尺寸,且需和我单位旧款制服的面料、车工、色样、logo等保持一致,保证全院员工制服款式统一。 |
2 | 男女长袖衬衣 | 110.00 | 件 | 量身定制 | 是 | 材质要求:***%棉40%涤,需要专业的裁缝师傅为每一位员工量身定制尺寸,且需和我单位旧款制服的面料、车工、色样、logo等保持一致,保证全院员工制服款式统一。 |
3 | 男女西服上衣 | 61.00 | 件 | 量身定制 | 是 | 材质要求:***%羊毛50%聚酯纤维,需要专业的裁缝师傅为每一位员工量身定制尺寸,且需和我单位旧款制服的面料、车工、色样、logo等保持一致,保证全院员工制服款式统一。 |
4 | 男女冬西裤 | 3.00 | 条 | 量身定制 | 是 | 材质要求:***%羊毛50%聚酯纤维,需要专业的裁缝师傅为每一位员工量身定制尺寸,且需和我单位旧款制服的面料、车工、色样、logo等保持一致,保证全院员工制服款式统一。 |
5 | 女冬西裙 | 2.00 | 条 | 量身定制 | 是 | 材质要求:***%羊毛50%聚酯纤维,需要专业的裁缝师傅为每一位员工量身定制尺寸,且需和我单位旧款制服的面料、车工、色样、logo等保持一致,保证全院员工制服款式统一。 |
6 | 男女夏西裤 | 68.00 | 条 | 量身定制 | 是 | 材质要求:***%聚酯纤维25%粘纤,需要专业的裁缝师傅为每一位员工量身定制尺寸,且需和我单位旧款制服的面料、车工、色样、logo等保持一致,保证全院员工制服款式统一。 |
7 | 女夏西裙 | 59.00 | 条 | 量身定制 | 是 | 材质要求:***%聚酯纤维25%粘纤,需要专业的裁缝师傅为每一位员工量身定制尺寸,且需和我单位旧款制服的面料、车工、色样、logo等保持一致,保证全院员工制服款式统一。 |
五、附件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由采购人发布,广东省教育部门零散采购竞价系统及其运营单位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本平台数据,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