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绿化养护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21002-NJJD-G ****** 4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扬州城市 ******任公司 | ********6J | 翠柳苑(现代广场)25-901 | 90.45(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 李典镇集镇绿化养护 服务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本项目招标总服务期限为三年,投标按三年期限报价,本项目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每年合同签订金额为总报价/3年。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耿玉石、赵龙祥、周锋、黄春华、朱秋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计2 ****** 5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扬州城市 ******任公司 为小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任公司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