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项目(4#仓储中心及室外总体工程)答疑纪要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 17:***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9:***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 |
周宁县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项目
(4#仓储中心及室外总体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就投标人对“周宁县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项目(4#仓储中心及室外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做出答复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澄清
1. 问:***名和签名日期要求,适用范围是否仅为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针对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二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请代理明确回答,符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满足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提供真实有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符合本项目要求。
2.问:***《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10页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修改为“电话:****381”
2、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统一修改为:***,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限公司
****-**-**日
附件: